首页>奇趣心理>心书推介> > 生命与社会的冲突 --读长篇心理分析小说《隐形伴侣》

生命与社会的冲突 --读长篇心理分析小说《隐形伴侣》

心理学会 2006-08-23 责任编辑: 心理学会

一九八七年二月二十日致张抗抗信:
 
……《隐形伴侣》中写的生活,写的人物,写的感受体验,写的意识流动,我都熟悉。尽管我没有到过北大荒,但我到农村插过队,到农场垦过荒,在一个僻远荒凉的乡下结过婚、生养过孩子。有些情景,随着岁月的流逝,随着境遇的改变,已经渐渐地淡漠、遗忘,却又被您的小说不绝如缕地牵引出来,这并不是很舒服的事。
由您的小说我想到,我们这一代人活得实在艰难,也实在可怜。您看,陈旭活成那个样子,活得是那样沮丧;肖潇活成那个样子,活得那么沉重;志满意得的郭春莓活得其实也很艰难,她不得不给自己穿上魔鞋,去发癫发狂。就是我们现在,活得也还并不畅心轻快。人,为什么如此难做呢?是人性本身存在着不可疗救的症结,还是环境在处处对人的生命施使着逼煎?为什么说谎不行,真诚也不行?愤世嫉俗不行,洁身自好也不行?何是善,何是恶,何是美,何是丑,何是有用,何是无用,到头来说得清吗?也许,人注定要生存在一种两难处境中,混沌一点,糊涂一点,也许就会好过一点。然而小说中偏偏又有那么个邹思竹,他非要把这些撕扯不开的难题析个水落石出、黑白分明。他简直是一个“巫”,却又赶不走自己心中的“鬼”,弄不清他自己灵魂中的那个“隐形伴侣”,最后,他只有发疯了。这都怪他有一个思虑过重的脑袋,他的那副荏弱的躯体承受不住这么重的一颗脑袋。我们难以舒心的大约也是因为有一个太过沉重的脑袋。您倒好,您在小说中将自己的积郁升华出来,让一个可怜巴巴的邹思竹替您发疯。
《隐形伴侣》的调子是沉郁凝重的,它不是一杯调制可口的软饮料,不是一把舒适自在的安乐椅,然而它却教人领悟一代人的心灵。我倒是希望比我们年轻的一代人也都能读一读它,让他(她)们的心灵也变得粗糙柔韧些,不致于太娇贵细嫩了。
 
一九八五年六月十五日致张抗抗信:
 
……您送我的作家出版社出版的《隐形伴侣》一书的单行本,我再次浏览了一遍。这次重读,所谓“评论家”的怪癖却又发作,我不得不思考着您的这部小说中究竟都写了些什么?
显然,小说中是写了当年苦熬在北大荒的一群“知青”众男女的生活。对于这种生活您有着切身的体验,再加上女性作家细腻敏锐的观察力和表现力,您写得是很精彩的。小说的主线是写了一对青年男女在荒原上的痛苦的爱情纠葛,其中亦不乏或软绵细密或惊心动魄的文笔。当然,小说还写了一代人的命运,写了他们在一个荒诞的年代里被扭曲、被窒息、被戕害、被欺骗、被凌辱的悲惨遭遇,您由此给读者创造出一个长长的人物画廊。这些都是小说中存在着的,然而,依我看这些并不就是您在“这部”小说中追求的目的。与以前的《北极光》、《淡淡的晨雾》不同,您在这部小说中奋力追求的似乎是在“生活”、“事件”、“人物”下边的东西。也还不是“命运”,而是“命运”下边的东西,一种在冥冥之中牵制着人的行为、规定着人的性格、支配着人的命运的东西。这是一种躁动于人的生命底层,而又悬浮于人的精神上空的东西,一种既属于心灵方面的又属于哲理方面的东西。
这种东西是什么呢?我看就是至今尚无一个人能够摆脱的、存在其自身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基本矛盾:“生命自我”与“社会自我”的纠绕和冲突。……
 
“生命自我”与“社会自我”,是我在给张抗抗写信时临时杜撰的两个概念。我的意思大约是想说,在一个人身上是存在着两个自我的,一个是内在的生命活动的自我,一个是受社会环境规范的自我。
在西方现代心理学中,人格的两重性始终是一个引人注目的课题。弗洛伊德曾经提出过“本我”、“自我”的概念,荣格曾提出过“阴影”、“人格面具”的概念。弗洛伊德讲的“本我”主要是一种盲目的、原始的、混乱的本能冲动,“自我”则是本能冲动与社会法则之间的一种折冲调节机制。荣格讲的“阴影”,是生命中含蕴的一种巨大潜能,一种顽强的生命力,它是人的一切善行和恶行的初始的源泉,而“人格面具”则是个体在社会群体中扮演的角色,表现出个体对于群体的顺应。他们使用的概念虽然不尽相同,但是全都涉及到了人的生命活动与人所处的社会条件之间的极其复杂的关系。
中国古代的思想家们在论及人性时,也早已注意到了人性的两重性。汉代的大儒董仲舒讲“天人感应”,认为“身之名取诸天,天两,有阴阳之施,身亦两,有贪仁之性”。他把人的自我划分为一阴一阳两个对立面,认为人的理性的本质属阳,人的情欲的本质属阴,主张高扬理性而钳制情欲。宋代的朱熹进而明确地标定人性之中有“天命之性”和“气质之性”两种不同的成份,“天命之性”即仁义理智信等社会行为准则,被奉为“天理”;“气质之性”即喜怒爱恶欲等生命活动现象,被称作“人欲”,在朱熹一派理学家那里,“天理”和“人欲”成了两种水火不能相容的东西。
我所讲的“生命自我”与“社会自我”,一是指人的进取向上的生命意志,一是指会在一个时期内对于人的行为模式的标定。二者可以是对立冲突的,也可以是协调和谐的。人和社会的进步皆受制于二者的关系的好恶。这两个概念与西方精神分析心理学家和中国古代理学家运用的概念有相关之处,但其内涵并不相同。

共4页: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项目合作 | 法律声明 | 隐私声明 | RSS订阅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浙江师范大学心理学会 - 浙ICP备05042371号
Powered By: DedeCms Style By: KingCMS